To燕姿:
昨天去了你的签售会。
或许是喜欢了你和你的歌七年却是第一次见面,心中的激动不言而喻。曾经告诉自己这辈子说什么也要与你见一次面,没想到这么快就实现了。于是,在我走进你面前时,没有听工作人员的劝阻还是举起了相机。请原谅我当时的鲁莽。我并非有意伤害你,而是只是想留下你最美的一瞬给我。仅此而已......
To燕姿爸爸:
当我发现您的时候,头脑已经发慌,下意识地便贸然举起相机将镜头对准了您。现在想来是多么的失礼。
请原谅我的过失,因为我真的从心里喜欢燕姿,她的歌陪伴了我七年。
如果工作人员看到了这条留言,也请帮我转达我的歉意。
谢谢!
说出来就是让自己舒服些......